GB02677.3-1993造纸原料灰分的测定
1.本标准规定了测定造纸原料灰分的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造纸原料灰分的测定。
2.引用标准
08-2677.1造纸原料分析用试样的采取,08-2677.2造纸原料水分的测定
3.术语
灰分是指试样经炭化和灼烧后,所剩余的矿物性残渣之质量与试样质量之比,以百分数表示。
4.仪器
4.1 瓷坩埚/ 电炉。
4.3可控温高温炉。
4.4干燥器(内装变色硅胶应保持蓝色
4.5分析天平:感量0.000 1 8。
5试验步骤及结果计算
5.1按2677-1备样,然后称取2~3g试样(精确至0,000 1g)置于经预先灼烧至质量恒定的瓷坩埚(1)中(同时另称取试样按2677. 2测定水分〉,先在电炉(2)上仔细燃烧使其炭化,然后将坩埚移入高温炉.中,在575士25温度范围内,灼烧至灰渣中无黑色炭素,取出坩埚在空气中冷却后,置入干燥器内,冷却半小时称量,再将坩埚放入高温炉中,重复上述操作,称量至质 量恒定。
灰分公式(x%)计算:
:^——灼烧后坩埚质量,^
…―灼烧后盛有灰渣的坩埚质量
绝干试样质量,8。 ^
以两次测定的算术平均值报告结果,要求准确到小数点后第二位。两次测定计算值间的误差:木材
国家技术监督局1 993-03-01批准 1 993-1 0^01实施
08/7 2677^ 3 — 93
原料不应超过0! 05^,非木材原料不应超过2乂。
5.2有些萆类原料灰分中含有较多的二氧化硅,在灼烧时灰渣易熔融结成块状物,致使黑色炭素不易 烧尽。遇到此种情况,可以延长灼烧时间,直至灰渣变浅为止。若仍不能使黑色炭素烧尽,则可以试用以下方法。
称取2〜3 ^试样〈精确至000 1 0于预先经灼烧并已质量恒定的瓷坩埚中(同时另称取试样测 定水分〉,用移液管吸取5 1111乙酸镁乙醇溶液[溶解I 05 8乙酸镁从8(^02,4只20于50蒸馏水 中,以95“乙醇(化学纯)稀释至1 000 II注入盛有试样的瓷坩埚中。用铂丝仔细搅和至试样全部被润 湿,以极少量水洗下沾着于钴丝上的样品,微火蒸干并炭化后,移入高温炉,在575士251温度范围内, 灼烧至灰渣中无黑色炭素,按(匕试验报告
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项目:
I 本国家标准编号;
打.使用方法的必要说明;
试验过程中任何反常现象;
丄可能影响测试结果的操作及条件的有关说明。
附加说明:
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轻工业部提出。
本标准由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。
本标准由轻工业部造纸工业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。
本标准参照采用美国标准丁八1^1 丁211 011185《木材和纸浆中的灰分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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